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银行总行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指导意见和郑州中支关于开展河南省惠农支付服务点试点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惠农支付服务业务的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提升农村支付服务水平,新乡市中支制定出台了《新乡市农村惠农支付服务业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一、指导思想明确
在坚持“立足实际、务求实效,强化指导、动态管理”的工作方针基础上,《办法》按照“审核事前备案、规范日常经营、加强监督管理、定期检查验收”的总体框架思路,以规范业务运行为核心,以风险防范为重点,建立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可控、措施有力的惠农服务工作机制。
二、内容完整明晰
《办法》包括总则、惠农支付服务点商户管理、业务与风险管理、监督管理以及附则共五章,主要从惠农支付业务备案管理、投诉举报管理、风险防范管理、宣传培训管理以及违规责任等方面,详细规定了惠农服务机构的义务和责任,明确了人民银行中心支行与县支行的管理权限与职责,细化了各项工作制度与要求,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三、管理重点突出
《办法》强调了以下重点内容:一是做好风险预防工作。建立惠农服务站点设立、运行、撤销的管理机制,各惠农服务点要统一悬挂标识牌,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范围、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和“禁止利用惠农支付服务点变相办理任何金融业务”的承诺。要求收单机构每季度至少实地培训、巡检一次并记录在案;所在地人民银行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对辖区收单机构和惠农支付服务点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数量至少达到惠农支付服务点数量的10%。二是加强业务监测。强化动态管理,防范风险,对长期不发生业务、商户开办业务积极性不高甚至拒绝办理业务、开展误导性宣传、出现违法违规行为、风险事件或案件的,要及时采取果断处置措施。三是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处理纠纷矛盾、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
作为全省率先制定辖区农村惠农支付服务业务管理实施办法的单位,人行新乡市中支始终将农村地区支付环境建设作为工作的重点,多次深入基层助农支付点、惠农服务点进行调研走访,组织涉农业务金融机构进行座谈,此次《办法》的出台,经过多次与上级领导沟通、法律事物部门审核、县支行和金融机构讨论等,几经修改、多次完善,务求使《办法》能够切实支持改善新乡辖区农村支付环境、筑牢农村惠农支付安全防线,为金融服务三农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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