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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中支协助市政府出台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助推小微企业发展

字号 文章来源: 2015-09-21 19: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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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中央信贷政策,支持开封市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人民银行开封市中心支行协助开封市人民政府于2015年6月30日,出台了《开封市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规定由市财政出资设立“开封市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铺底资金1000万元,按照“政府引导、定期申报、复合审批、比例控制、风险共担、有限补偿”的原则,对“开封市小微企业名录库”中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所形成损失,予以本息损失部分10%的补偿。市政府可以根据行业和产业发展需要,调整补偿比例,如,对于创客、创业、创新型企业补偿比例可提高至15%。同时,鼓励开封市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收购银行此类不良贷款,并给予收购额3%补贴。市政府金融办会同市财政局、人行开封中心支行、市银监局按年度开展审核补偿工作。

该《办法》的出台有助于进一步提高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积极性,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不仅如此,也将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带来更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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