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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三章: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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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2013-06-08 19: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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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机构的分公司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开立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只能将接受的备付金存放在支付机构开立的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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