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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主办网点的公告

字号 文章来源: 2024-06-28 12: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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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的人民币。为进一步满足公众对于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即票面因火灾、虫蛀、鼠咬、霉烂等特殊原因,造成外观、质地、防伪特征受损,纸张炭化、变形,图案不清晰,不宜再继续流通使用的人民币)的兑换需求,提升公众在县域兑换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的便利性,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业务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在全省确定了230家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主办网点(详见附件),作为二次认定机构,现予以公示。

附件:河南省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主办网点名录

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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